今年2月1日起,农产品生产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农户和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,需要根据质量安全控制、检测结果等依法开具,承诺其销售的农产品未使用禁用农药、兽药及其他化合物且使用的常规农药、兽药残留不超标等证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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